曹端(1376—1434年),字正夫,号月川,河南渑池人。明初著名的学者、理学家。明永乐六年(1408年),33岁的曹端参加了河南乡试,考中第二名;第二年,又参加了京城的会试,以副榜(乙榜)第一的身份.被授为山西霍州学正(州里主管学务的官员)。从此 ,曹端步入仕途,在从政、从教之余,潜心理学研究。其学以躬行实践为务,而以存养性理为大端,对理学重要命题多有修正、发挥,被论者推为“明初理学之冠”。
戒酒 其一
曹端 〔明代〕
养性毋贪昏性水,成家切戒破家汤。怕君不信观前古,桀纣曾将败夏商。
戒酒 其二
余观酒诰与宾筵,更上参之大禹言。灼见酒中藏大祸,临杯克戒庶能全。
兄弟 其三
曰妻曰妾他人女,惟弟惟兄父母儿。轻重亲疏天地判,为人何不自寻思。
兄弟 其四
世上多因疏间亲,妯娌分破兄弟门。有人参透亲疏理,宁可休妻永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