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明之

龚明之

(1091—1182)宋苏州昆山人,字熙仲,一作希仲,号五休居士。龚况从子。年六十举乡贡,授高州文学。后敕监潭州南岳庙。年八十乞致仕,乡人又请于朝,超授宣教郎。有《中吴纪闻》。

作者《龚明之》的诗文
赏析

期颐堂

龚明之龚明之 〔宋代〕

不服丹砂不茹芝,老来四体未全衰。
有人问我期颐法,一味胸中爱坦夷。

期颐堂

龚明之龚明之 〔宋代〕

少年已自乐杯觞,种秫安排老醉乡。
试问几回供酒事,真成三万六千场。

期颐堂

龚明之龚明之 〔宋代〕

百事如今与世违,十花一木谩儿嬉。
莫欺兀兀痴顽老,曾睹升平元佐时。

期颐堂

龚明之龚明之 〔宋代〕

投老归来万事休,北窗一枕足清幽。
虽然不得行胸臆,幸喜身无千岁忧。

期颐堂

龚明之龚明之 〔宋代〕

不服丹砂不茹芝,老来四体未全衰。
有人问我期颐法,一味胸中爱坦夷。

芝华亭

龚明之龚明之 〔宋代〕

谁道休祥系上穹,民心元自与天通。
政平讼理为真瑞,何必金芝产梵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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