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3—996)滁州全椒人,字师黯,一字偕仁。五代南唐时进士。后主擢为知制诰,迁中书舍人,参预机密,恩宠第一。归宋,累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至道元年除给事中、参知政事,与寇准同列,政事一决于准,无所参预,专修时政记,甘言善柔而已。后欲自固权位,奏事劾准。博涉经史,多知典故,文采清丽,然性险诐鄙吝,好攻人短。有《贾氏谈录》及文集。
张汉彦,字墨卿,临川(今属江西)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上舍出身。高宗绍兴六年(一一三六)知南丰县(清乾隆《建昌府志》卷二五),十一年除秘书郎,十三年为户部员外郎。事见《南宋馆阁录》卷七。今录诗二首。
张汝贤,字祖禹,世为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徙居仪真(今江苏仪徵)。汝明兄(《宋史》卷三四八《张汝明传》)。神宗熙宁六年(一○七三)进士(清乾隆《江西通志》卷四九)。元丰七年(一○八四)由监察御史进侍御史知杂事,由言事失当,出知信阳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二、三四七)。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由右司郎中加龙图阁直学士为江淮等路发运副使(同上书卷三七五)。清顺治《吉安府志》卷二七有传。
(1499—1566)浙江乌程人,字钟诚,号临溪。嘉靖十四年进士。授芜湖知县,擢南京刑科给事中,连劾张瓒、严嵩、严世蕃等。累官至左都御史,时嵩已罢,乃以整饬纲维为己任。旋被劾,辞官归。有《庄僖公文集》。
张毣,字文叔,南京(今河南商丘)人。徽宗崇宁进士(《宋诗纪事补遗》卷三三)。宣和五年(一一二三),通判台州(《嘉定赤城志》卷一○)。高宗建炎初知邵武军,金人遣使胁降,毣斩其使,人皆壮之(《明一统志》卷七八)。今录诗二首。
张欣,毗陵(今江苏常州)人。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咸淳毗陵志》卷一一)。光宗绍熙二年(一一九一)知光泽县(明嘉靖《邵武府志》卷四)。宁宗嘉泰四年(一二○四)知衡州。开禧二年(一二○六)除广东提刑(《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
张楚金,张道源族子,并州祁人也。少有志行,事亲以孝闻。初,与兄越石同预乡贡进士,州司将罢越石而荐楚金,辞曰:“以顺则越石长,以才则楚金不如。”固请俱退。时李勣为都督,叹曰:“贡士本求才行,相推如此,何嫌双居也。”乃俱荐擢第。楚金,高宗时累迁刑部侍郎。仪凤年,有妖星见,楚金上疏,极言得失。高宗优纳,赐帛二百段。则天临朝,历位吏部侍郎、秋官尚书,赐爵南阳侯。为酷吏周兴所陷,配流岭表,竟卒于徙所。著《翰苑》三十卷、《绅诫》三卷,并传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