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钢(一作纲)(一一八四~?),高宗吴后侄孙。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应童子试,时年九岁。宁宗嘉泰初通判临安府(《咸淳临安志》卷五○)。嘉定八年(一二一五)通判建康府。九年,除太社令(《景定建康志》卷二四)。事见《两朝纲目备要》卷二。今录诗三首。
(?—1043)宋润州丹阳人,字安道。真宗大中祥符五年进士。累官殿中丞,为秘阁校理。出知常州,历淮南转运副使,兼发运司事,于真、楚、泰州及高邮军置斗门以利蓄泄灌溉;又增常平仓储积备荒。召修起居注。西夏起兵,论恢复民兵,施行于河东路,为诸路效仿。进兵部郎中、权知开封府,驭吏严肃。为吕夷简所忌,出知宣州。上《御戎要略》、《边防杂事》。官终龙图阁直学士、知永兴军。
(1773—1843)清广东南海人,字荷屋,号伯荣。嘉庆四年进士。授编修,历任御史、福建盐法道。道光间官至湖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坐事降调福建布政使。后以年老休致。善书画,精金石。有《筠清馆金石录》、《吾学录》、《历代名人年谱》、《石云山人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