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7—1431)明山东东阿人,字致中。洪武中以国子生为江都知县。燕王兵至扬州,迎降,升知府。累进刑部侍郎。宣德初为南京兵部尚书。廉介有执持,时号穷张。尚刻少恕,录汉王高煦党,胁从者多不免。
安磐(1483--1527),字公石,又字松溪,号颐山,嘉定州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顾鼎臣榜进士。改庶吉士。娶吴氏女为妻。正德年间,曾任吏、兵等科给事中,有直声。嘉靖初年,因议大礼被廷杖除名。与程启充、彭汝实、徐文华同为嘉定人,时称嘉定四谏。能作诗,《旧峨山志》称其“撒手为盐,翻水成调”。
(1433—1496)常州府无锡县人,字廷韶,号中斋。天顺四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历武昌知府。在任除奸植善,兴学劝农,创养济院,定均徭法。监司下其规约于诸郡行之。累迁江西右布政使,卒于任。有《中斋集》。
(1366—1418)明江西泰和人,字用之。洪武末举人。以才荐,知四会县。后历阳江,阳春诸县,皆以廉能称。永乐元年召与修《太祖实录》。书成,擢修撰。又代郑赐为《永乐大典》总裁。十五年帝至北京,太子监国,留辅太子。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牵连及潜。下狱被杀。有《泊庵集》。
(1437—1507)明江西南昌人,字廷祥,号东白。天顺四年进士。授编修,预修《英宗实录》,与执政议不合,引疾归。居家讲求性命之学。弘治初召修《宪宗实录》,进春坊左赞善,官至詹事。正德初进吏部侍郎。有《东白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