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曾子穿着破旧的衣裳在地里耕种。鲁国的国君派人到他那里去封赠他一座城镇。说:“请用这座城镇的收入,修饰一下你的服装。”曾子没有接受,派来的使臣便返回了,不久后又来了,可曾子仍然没有接受。派来的人说:“先生不是有求于国君,完全是国君自己封赠给你的,为什么不肯接受呢?”曾子说:“我听说过,接受了人家赠送的东西,就怕得罪人家;给人家东西的人免不了会骄横。纵然鲁君赠送我采邑,没有对我表现出骄横,我能不怕他吗?”最后,还是没有接受。孔子知道了这件事,说:“曾参的话足以保全他的气节。”
注释
①曾子,即曾参。
②邑,城镇。致邑,封赠一座城镇。古代诸侯封给卿大夫的土地,称做采邑。鲁国国君送给曾子一座城镇,不同一般馈赠,应视为封赐。
③修:修饰。
④奚:何,为什么。
⑤不我骄也,我能不畏乎 ? 即使国君对我有了赏赐以后,不傲视我,但我能不畏惧吗?
⑥使:命令,派遣。
⑦于:向。
⑧全:保全。
⑨敝:破旧
⑩受:接受
⑾反:同“返”,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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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不受禄,这是理所当然。曾子对鲁国,没有什么贡献,而鲁国国君,要给他一座城镇,仅仅是为了帮助他修饰仪表。虽然这是国君的一片好心,是他对曾子的敬重。但是,如此丰厚的馈赠,曾子不肯接受,不敢接受,也是有道理的。他回答鲁君派来的人所说的一段话,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却是反映了出于寻常的馈赠,正直的人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负疚的心理状态和思虑。亲友间的相互赠送,系于情谊,不必过于拒让,因为彼此没有什么报答不报答。但是,如鲁君以采邑相赠,非同小可,有必要拿曾子的话来考虑考虑,是否应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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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前77年—前6年),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世居汉代楚国彭城,仕于京师长安,祖籍沛郡丰邑(今属江苏徐州),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刘歆之父。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列仙传》等书,其著作《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楚辞》是刘向编订成书,而《山海经》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今天降祸灾於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