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14—约1605)明山东海丰人,字伯谦,号梦山。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武进知县,擢兵科给事中,以忤吏部,出为山西佥事。隆庆时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减驿银,筑城堡。乞养去。万历间历户部、工部、吏部尚书。时申时行当国,巍素厉清操,然已年老,多听其指挥。万历十五年大计,徇时行指,贤否混淆,素望大损。十八年,年近八十致仕归,归田十五年卒。工诗,有《存家诗稿》。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