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好个修美的女郎,麻纱罩衫锦绣裳。她是齐侯的爱女,她是卫侯的新娘,她是太子的胞妹,她是邢侯的小姨,谭公又是她姊丈。
手像春荑好柔嫩,肤如凝脂多白润,颈似蝤蛴真优美,齿若瓠子最齐整。额角丰满眉细长,嫣然一笑动人心,秋波一转摄人魂。
好个高挑的女郎,车歇郊野农田旁。看那四马多雄健,红绸系在马嚼上,华车徐驶往朝堂。诸位大夫早退朝,今朝莫太劳君王。
黄河之水白茫茫,北流入海浩荡荡。下水鱼网哗哗动,戏水鱼儿刷刷响,两岸芦苇长又长。陪嫁姑娘身材高,随从男士貌堂堂!
注释
硕人:高大白胖的人,美人。当时以身材高大为美。此指卫庄公夫人庄姜。颀(qí):修长貌。
衣锦:穿着锦衣,翟衣。“衣”为动词。褧(jiǒng):妇女出嫁时御风尘用的麻布罩衣,即披风。
齐侯:指齐庄公。子:这里指女儿。
卫侯:指卫庄公。
东宫:太子居处,这里指齐太子得臣。
邢:春秋国名,在今河北邢台。姨:这里指妻子的姐妹。
谭公维私:意谓谭公是庄姜的姐夫。谭,春秋国名,在今山东历城。维,其。私,女子称其姊妹之夫。
荑(tí):白茅之芽。
领:颈。蝤蛴(qiúqí):天牛的幼虫,色白身长。
瓠犀(hùxī户西):瓠瓜子儿,色白,排列整齐。
螓(qín):似蝉而小,头宽广方正。螓首,形容前额丰满开阔。蛾眉:蚕蛾触角,细长而曲。这里形容眉毛细长弯曲。
倩:嘴角间好看的样子。
盼:眼珠转动,一说眼儿黑白分明。
敖敖:修长高大貌。
说(shuì):通“税”,停车。农郊:近郊。一说东郊。
四牡:驾车的四匹雄马。有骄:骄骄,强壮的样子。“有”是虚字,无义。
朱幩(fén):用红绸布缠饰的马嚼子。镳镳(biāo):盛美的样子。
翟茀(dífú):以雉羽为饰的车围子。翟,山鸡。茀,车篷。
夙退:早早退朝。
河水:特指黄河。洋洋:水流浩荡的样子。
北流:指黄河在齐、卫间北流入海。活活(guō):水流声。
施:张,设。罛(gū):大的鱼网。濊濊(huò):撒网入水声。
鱣(zhān):鳇鱼。一说赤鲤。鲔(wěi):鲟鱼。一说鲤属。发发(bō):鱼尾击水之声。一说盛貌。
葭(jiā):初生的芦苇。菼(tǎn):初生的荻。揭揭:长貌。
庶姜:指随嫁的姜姓众女。孽孽:高大的样子,或曰盛饰貌。
士:从嫁的媵臣。有朅(qiè):朅朅,勇武貌。
参考资料: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夫人庄姜的诗。其中“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二句对庄姜之美的精彩刻画,永恒地定格了中国古典美人的曼妙姿容,历来备受推崇。
《卫风·硕人》通篇用了铺张手法,不厌其烦地吟唱了有关“硕人”的方方面面,如第一章主要说她的出身——她的三亲六戚,父兄夫婿,皆是当时各诸侯国有权有势的头面人物,她是一位门第高华的贵夫人。第三、四章主要写婚礼的隆重和盛大,特别是第四章,七句之中,竟连续六句用了叠字。那洋洋洒洒的黄河之水,浩浩荡荡北流入海;那撒网入水的哗哗声,那鱼尾击水的唰唰声,以及河岸绵绵密密、茂茂盛盛的芦苇荻草,这些壮美鲜丽的自然景象,都意在引出“庶姜孽孽,庶士有朅”——那人数众多声势浩大的陪嫁队伍,那些男傧女侣,他们像庄姜本人一样,皆清一色地修长俊美。上述所有这一切,从华贵的身世到隆重的仪仗,从人事场面到自然景观,无不或明或暗、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地衬托着庄姜的天生丽质。而直接描写她的美貌者,除开头“硕人其颀,衣锦褧衣”的扫描外,主要是在第二章。这里也用了铺叙手法,以七个生动形象的比喻,犹如电影的特写镜头,犹如纤微毕至的工笔画,细致地刻画了她艳丽绝伦的肖像——柔软的纤手,鲜洁的肤色,修美的脖颈,匀整洁白的牙齿,直到丰满的额角和修宛的眉毛,真是毫发无缺憾的人间尤物。但这些工细的描绘,其艺术效果,都不及“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八字。
此诗开启了后世博喻写美人的先河,历来备受人们的推崇和青睐。孙联奎《诗品臆说》拈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二语,并揭示出其所以写得好的奥窍。在他看来,“手如柔荑”等等的比拟譬况,诗人尽管使出了混身解数,却只是刻画出美人之“形”,而“巧笑”“美目”寥寥八字,却传达出美人之“神”。还可以补充说,“手如柔荑”等句是静态,“巧笑”二句则是动态。在审美艺术鉴赏中,“神”高于“形”,“动”优于“静”。形的描写、静态的描写当然也必不可少,它们是神之美、动态之美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些基础,那么其搔首弄姿也许会成为令人生厌的东施效颦。但更重要的毕竟还是富有生命力的神之美、动态之美。形美悦人目,神美动人心。一味静止地写形很可能流为刻板、呆板、死板,犹如纸花,了无生气,动态地写神则可以使人物鲜活起来,气韵生动,性灵毕现,似乎从纸面上走出来,走进读者的心灵,摇动读者的心旌。在生活中,一位体态、五官都无可挑剔的丽人固然会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但那似乎漫不经心的嫣然一笑、含情一瞥却更能使人久久难忘。假如是一位多情的年青人,这一笑一盼甚至会进入他的梦乡,惹起他纯真无邪的爱的幻梦。在此诗中,“巧笑”“美目”二句确是“一篇之警策”,“倩”“盼”二字尤富表现力。古人释“倩”为“好口辅”,释“盼”为“动目也”。“口辅”指嘴角两边,“动目”指眼珠的流转。可以想象那楚楚动人的笑靥和顾盼生辉的秋波,是怎样的千娇百媚,令人销魂摄魄。几千年过去了,诗中所炫夸的高贵门第已成为既陈刍狗,“柔荑”“凝脂”等比喻也不再动人,“活活”“濊濊”等形容词更不复运用,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却仍然亮丽生动,光景常新,仍然能够激活人们美的联想和想像。
“传神写照,正在阿堵”,这原是六朝画家所总结出的创作经验,它也适用于其他艺术创造活动。此“阿堵”即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表现人物莫过于表现眼睛。不过“眼睛”应作宽泛的理解,它可以泛指一切与人的内心世界、人的灵性精神息息相关的东西,比如此诗中倩丽的“巧笑”。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也是以“永恒的微笑”获得永恒的魅力。总之,任何艺术创作都要善于捕捉与表现关键所在。一个“关键”胜过一打非“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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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