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潦倒宦情尽,萧条芳岁阑。欲辞南国去,重上北城看。
复叠江山壮,平铺井邑宽。人稠过杨府,坊闹半长安。
插雾峰头没,穿霞日脚残。水光红漾漾,树色绿漫漫。
约略留遗爱,殷勤念旧欢。病抛官职易,老别友朋难。
九月全无热,西风亦未寒。齐云楼北面,半日凭栏干。
太行之阳有盘谷。盘谷之间,泉甘而土肥,草木丛茂,居民鲜少。或曰:“谓其环两山之间,故曰‘盘’。”或曰:“是谷也,宅幽而势阻,隐者之所盘旋。”友人李愿居之。
愿之言曰:“人之称大丈夫者,我知之矣:利泽施于人,名声昭于时,坐于庙朝,进退百官,而佐天子出令;其在外,则树旗旄,罗弓矢,武夫前呵,从者塞途,供给之人,各执其物,夹道而疾驰。喜有赏,怒有刑。才畯满前,道古今而誉盛德,入耳而不烦。曲眉丰颊,清声而便体,秀外而惠中,飘轻裾,翳长袖,粉白黛绿者,列屋而闲居,妒宠而负恃,争妍而取怜。大丈夫之遇知于天子、用力于当世者之所为也。吾非恶此而逃之,是有命焉,不可幸而致也。
穷居而野处,升高而望远,坐茂树以终日,濯清泉以自洁。采于山,美可茹;钓于水,鲜可食。起居无时,惟适之安。与其有誉于前,孰若无毁于其后;与其有乐于身,孰若无忧于其心。车服不维,刀锯不加,理乱不知,黜陟不闻。大丈夫不遇于时者之所为也,我则行之。
伺候于公卿之门,奔走于形势之途,足将进而趑趄,口将言而嗫嚅,处污秽而不羞,触刑辟而诛戮,侥幸于万一,老死而后止者,其于为人,贤不肖何如也?”
昌黎韩愈闻其言而壮之,与之酒而为之歌曰:“盘之中,维子之宫;盘之土,维子之稼;盘之泉,可濯可沿;盘之阻,谁争子所?窈而深,廓其有容;缭而曲,如往而复。嗟盘之乐兮,乐且无央;虎豹远迹兮,蛟龙遁藏;鬼神守护兮,呵禁不祥。饮且食兮寿而康,无不足兮奚所望!膏吾车兮秣吾马,从子于盘兮,终吾生以徜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