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明有奇巧人曰王叔远,能以径寸之木,为宫室、器皿 、人物,以至鸟兽、木石,罔不因势象形,各具情态。尝贻余核舟一,盖大苏泛赤壁云。
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中轩敞者为舱,箬篷覆之。旁开小窗,左右各四,共八扇。启窗而观,雕栏相望焉。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石青糁之。(箬篷 一作:篛篷)
船头坐三人,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佛印居右,鲁直居左。苏、黄共阅一手卷。东坡右手执卷端,左手抚鲁直背。鲁直左手执卷末,右手指卷,如有所语。东坡现右足,鲁直现左足,各微侧,其两膝相比者,各隐卷底衣褶中。佛印绝类弥勒,袒胸露乳,矫首昂视,神情与苏、黄不属。卧右膝,诎右臂支船,而竖其左膝,左臂挂念珠倚之——珠可历历数也。
舟尾横卧一楫。楫左右舟子各一人。居右者椎髻仰面,左手倚一衡木,右手攀右趾,若啸呼状。居左者右手执蒲葵扇,左手抚炉,炉上有壶,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
其船背稍夷,则题名其上,文曰“天启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远甫刻”,细若蚊足,钩画了了,其色墨。又用篆章一,文曰“初平山人”,其色丹。
通计一舟,为人五;为窗八;为箬篷,为楫,为炉,为壶,为手卷,为念珠各一;对联、题名并篆文,为字共三十有四;而计其长曾不盈寸。盖简桃核修狭者为之。嘻,技亦灵怪矣哉!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恽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底,幸赖先人余业,得备宿卫。遭遇时变,以获爵位。终非其任,卒与祸会。足下哀其愚,蒙赐书教督以所不及,殷勤甚厚。然窃恨足下不深推其终始,而猥随俗之毁誉也。言鄙陋之愚心,若逆指而文过;默而息乎,恐违孔氏各言尔志之义。故敢略陈其愚,惟君子察焉。
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位在列卿,爵为通侯,总领从官,与闻政事。曾不能以此时有所建明,以宣德化,又不能与群僚同心并力,陪辅朝庭之遗忘,已负窃位素餐之责久矣。怀禄贪势,不能自退,遂遭变故,横被口语,身幽北阙,妻子满狱。当此之时,自以夷灭不足以塞责,岂意得全首领,复奉先人之丘墓乎?伏惟圣主之恩不可胜量。君子游道,乐以忘忧;小人全躯,说以忘罪。窃自念过已大矣,行已亏矣,长为农夫以末世矣。是故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不意当复用此为讥议也。
夫人情所不能止者,圣人弗禁。故君父至尊亲,送其终也,有时而既。臣之得罪,已三年矣。田家作苦。岁时伏腊,烹羊炰羔,斗酒自劳。家本秦也,能为秦声。妇赵女也,雅善鼓瑟。奴婢歌者数人,酒后耳热,仰天抚缶而呼乌乌。其诗曰:“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是日也,奋袖低昂,顿足起舞;诚滛荒无度,不知其不可也。恽幸有余禄,方籴贱贩贵,逐什一之利。此贾竖之事,污辱之处,恽亲行之。下流之人,众毁所归,不寒而栗。虽雅知恽者,犹随风而靡,尚何称誉之有?董生不云乎:“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明明求财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故道不同,不相为谋,今子尚安得以卿大夫之制而责仆哉!
夫西河魏土,文侯所兴,有段干木、田子方之遗风,漂然皆有节概,知去就之分。顷者足下离旧土,临安定,安定山谷之间,昆戎旧壤,子弟贪鄙,岂习俗之移人哉?于今乃睹子之志矣!方当盛汉之隆,愿勉旃,毋多谈。
一
四时春富贵,万物酒风流。澄澄水如蓝,灼灼花如绣。
二
花边停骏马,柳外缆轻舟。湖内画船交,湖上骅骝骤。
三
鸟啼花影里,人立粉墙头。春意两丝牵,秋水双波溜。
四
香焚金鸭鼎,闲傍小红楼。月在柳梢头,人约黄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