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8—1559)明广东番禺人,字用仪,一字鸿山,号青萝子、大隐山人。正德十二年进士,官刑部主事。以养母请告,家居十余年,后至广州,适有诏,养病逾三年者不复叙用。乃赴会稽,谒王阳明墓,与其门人讲学。久之乃归。后复被荐入京,言事不报,复乞归。嘉靖三十七年十二月卒。有《青萝文集》。
杭有卖果者,善藏柑,涉寒暑不溃。出之烨然,玉质而金色。置于市,贾十倍,人争鬻之。
予贸得其一,剖之,如有烟扑口鼻,视其中,则干若败絮。予怪而问之曰:“若所市于人者,将以实笾豆,奉祭祀,供宾客乎?将炫外以惑愚瞽也?甚矣哉,为欺也!”
卖者笑曰:“吾业是有年矣,吾赖是以食吾躯。吾售之,人取之,未尝有言,而独不足子所乎?世之为欺者不寡矣,而独我也乎?吾子未之思也。
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耶? 峨大冠、 拖长绅者,昂昂乎庙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业耶?盗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廪粟而不知耻。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饫肥鲜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
予默默无以应。退而思其言,类东方生滑稽之流。岂其愤世疾邪者耶?而托于柑以讽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