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明代〕
国难驱人出,家倾待子归;可能磨墨盾,其奈冷斑衣!
金革三年泪,冰霜寸草晖。发肤虽不毁,犹恨故园非。
张煌言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与诸同年贺座主侍郎新拜太常,同宴萧尚书亭
白居易 〔唐代〕
景帝令二千石修职诏
刘启 〔两汉〕
醉公子·岸柳垂金线
顾敻 〔五代〕
洞仙歌·泗州中秋作
晁补之 〔宋代〕
渔父·收却纶竿落照红
纳兰性德 〔清代〕
更漏子·星斗稀
温庭筠 〔唐代〕
百岁令(寿丁大监)
朱涣 〔唐代〕
定风波
王质 〔唐代〕
丑奴儿(王清叔赠梅花见索)
姚述尧 〔宋代〕
诉衷情(咏闲十首)
张抡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