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元柱(一五八九 — 一六三六),字仲玉,号森琅。顺德人。明熹宗天启二年(一六二二)进士,初授翰林院庶吉士,拔选陕西道御史。以疏参东厂魏忠贤,忤旨夺官归里。乃构堂于粤秀山麓,颜曰“偶然”。毅宗崇祯元年(一六二八),召补福建道御史。三年,监北京乡试。旋奉敕按云南,便道归省,连遭父母之丧,起补广西参议,未赴而病卒。有《偶然堂集》四卷。事见罗孙耀撰墓志铭、吴元翰撰行状。清黄培彝修康熙十三年刊《顺德县志》卷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三有传。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