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金朝〕
王哲
(1112—1170)咸阳人,道士,初名中孚,字允卿。熙宗天眷初应武举,改名德威,字世雄;海陵王正隆四年学道,改名,字知明,号重阳子。倜傥尚义,不拘小节,好属文,才思敏捷。学道后往来终南山一带,曾在终南县南凿穴而居。后至山东崳山全真庵。所创教派名全真道。马丹阳、丘长春、王玉阳、郝广陵、谭处端皆其弟子。
介之推不言禄
左丘明 〔先秦〕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
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地名)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臧僖伯谏观鱼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蟾宫曲·寒食新野道中
卢挚 〔元代〕
解语花·梅花
吴文英 〔宋代〕
浣溪沙·似水轻纱不隔香
王国维 〔近现代〕
浣溪沙·握手河桥柳似金
薛昭蕴 〔唐代〕
鹧鸪天·雪照山城玉指寒
刘著 〔宋代〕
浣溪沙·身向云山那畔行
纳兰性德 〔清代〕
点绛唇·伤感
周邦彦 〔宋代〕
浣溪沙·闺情
李清照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