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93—1765)清代官吏、书画家、文学家。字克柔,汉族,江苏兴化人。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山东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