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赠隐士
白居易 〔唐代〕
【仙吕】翠裙腰 闺思
朱庭玉 〔元代〕
四园竹·浮云护月
周邦彦 〔宋代〕
烛影摇红·芳脸匀红
浣溪沙·泉湖道中赴闽宪别诸君
辛弃疾 〔宋代〕
减字木兰花
李夫人 〔五代〕
击梧桐(别西湖社友)
李珏 〔宋代〕
满庭芳(赐坐再赋)
姚述尧 〔宋代〕
鹊桥仙
张抡 〔宋代〕
清平乐(春夜曲)
毛滂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