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曾与东山约。为鯈鱼、从容分得,清泉一勺。堪笑高人读书处,多少松窗竹阁。
甚长被、游人占却。万卷何言达时用,士方穷、早与人同乐。
新种得,几花药。
山头怪石蹲秋鹗。俯人间、尘埃野马,孤撑高攫。拄杖危亭扶未到,已觉云生两脚。
更换却、朝来毛发。此地千年曾物化,莫呼猿、且自多招鹤。
吾亦有,一丘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