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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是咏天台山神女之事。据《神仙传》和《续齐谐记》载,汉明帝永平时,剡县有刘晨、阮肇二人人天台山采药,迷失道路,忽见山头有一颗桃树,共取食之,下山,得到涧水,又饮之。行至山后,见有一杯随水流出,上有胡麻饭屑。二人过水行一里左右,又越过一山,出大溪,见二女颜容绝妙,唤刘、阮二人姓名,好像旧时相识,并问:“郎等来何晚也!”因邀还家,床帐帷慢,非世所有。又有数仙客,拿三五个桃来,说:“来庆女婿。”各出乐器作乐,二人就于女家住宿,行夫妻之礼,住了半年,天气和暖,常如春二、三月。常闻百乌啼鸣,求归心切。女子说:“罪根未灭,使君等如此。”于是送刘、阮从山洞口去。到家,乡里怪异,经查寻,世上已是他们第七代子孙。二人于是又想回返女家,寻山路,不获,迷归。至太康八年,还不知二人下落。天台仙子则成为文学作品常咏的对象。
此词第一句写仙女的穿着。第二句写她玩赏红豆以寄相思之情。第三句写其面部表情。四、五句写她身居仙境,而梦人间。结句点题,表明仙女的孤凄,春愁无人与共。语言含蓄,情在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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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凝(898-955年),五代时文学家、法医学家。字成绩。郓州须昌(今山东东平)人。幼时颖敏好学,十七岁举明经,梁贞明二年(916)十九岁登进士第。好文学,长于短歌艳曲。梁贞明二年(916)进士。后唐时官至中书舍人,工部侍郎。后晋天福五年 (940)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入后汉,封鲁国公。后周时,赠侍中。尝取古今史传所讼断狱、辨雪冤枉等事,著为《疑狱集》两卷(951年)。子和(山蒙)又增订两卷,合成四卷。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