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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的标题是“五月雨”五月雨也就是梅子黄时雨,柳宗元诗云:“梅实迎时雨,苍茫值晚春。”词中所写,正是这种景象。
上片写景,在那黄莺儿啼叫的地方,满天正飘洒着雨丝,“疏雨”是间歇的雨,“摇荡”形容雨丝飘洒的状态,正所谓“雨丝风片”,再加上间断的莺啼,再准确不过地写出了梅雨的特点。极目远眺,平野之上没有行人,只见残剩的红花缀在绿树上,经过雨的冲洗,显得格外鲜亮。“极目平芜人尽去”,可能取欧阳修《踏莎行》“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的意境。雨天行人稀少,树是那样绿,花是那样红,词人的观察总是十分细腻、具体的。
下片写情,主要写词人的感受。江南梅雨季节,湿度大,衣物易生霉,本来古代上层家庭就好在室内薰香,此时此地更要点燃炉香来除湿。所以说: “费得炉烟无数”此亦从周邦彦《满庭芳·夏日溧水无想山作》“地卑山近,衣润费炉烟”化出。梅雨季节,江南正处于冷暖空气交会地带,故而多雨,并且气温多变,早晚甚至还会感到轻微的寒意,词中说“只有轻寒难度”,正是指的这种气候,“难度”则属于诗人的感受了。最后两句由雨写到转晴,忽雨忽晴也止是梅雨季节的特点,诗人强调的是由雨转晴完全在不知不觉之间,“疏雨”似乎一直在下着,然而忽然看见西楼边上露出了花影,天已放晴了。阳光照射下,才有花影。这花影摇曳着,摆弄着阳光。时间已接近傍晚,花影随着太阳光线移动,就好像在催促着薄暮的到来。这里“弄”字“催”字都用得很巧妙。在词中“弄”是一个很有表现力的动词,与张先《天仙子》“云破月来花弄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张词写月光照射下,花影在轻轻摇动,于寂静中显出动态,所以王国维《人间词话》说:“着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这首词取法这一 “弄”字,也用得相当精彩,不说“花弄影’,而说“花影弄晴”,晴是阳光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花影摇动引起光线的明暗变化,这样就有了新的创造。而接言的“催薄暮”,用一个动词“催”字,赋予花影以感情的色彩。薄暮是自然到来的,在花影轻摇中阳光渐渐移去,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催促傍晚的到来,感觉十分细腻,表达则十分精彩。
前人评陈子龙词“婉丽、清艳”、“情深一往,情韵凄清”。他的词属于“婉约”派,这一派认为词的本质就应该是婉转缠绵、含而不露的。在陈子龙的词中一些细腻曲折的表达,确实体现了这种特点。但他所处的时代和他本人的归宿,却是与柔情蜜意、轻歌曼舞的生活不甚相容的,所以前人又特别强调他的“艳”不是浓得化不开的艳,而是“清艳”。情韵更不是“婉媚”,而是“凄清”。在他存世的数十首词中,大都是抒写节候变化和自然风物的,其中也颇多批评时事的寓意和忧时伤世感情的曲折表达,至于本篇,主要用赋体写成。既然找不到什么寄托的根据,我们且将它作为一篇描写节候风物的佳作来欣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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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龙(1608—1647)明末官员、文学家。初名介,字卧子、懋中、人中,号大樽、海士、轶符等。汉族,南直隶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崇祯十年进士,曾任绍兴推官,论功擢兵科给事中,命甫下而明亡。清兵陷南京,他和太湖民众武装组织联络,开展抗清活动,事败后被捕,投水殉国。他是明末重要作家,诗歌成就较高,诗风或悲壮苍凉,充满民族气节;或典雅华丽;或合二种风格于一体。擅长七律、七言歌行、七绝,被公认为“明诗殿军”。陈子龙亦工词,为婉约词名家、云间词派盟主,被后代众多著名词评家誉为“明代第一词人”。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