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谓(966-1037),字谓之,后更字公言。丁氏先祖是河北人,五代时迁居苏州。祖父丁守节,与范仲淹曾祖范梦龄同是吴越国中吴军节度使钱文奉(钱镠之孙)的幕僚,任节度推官,遂为长洲人。离京时,宋真宗特赐御诗七言四韵和五言十韵,“尤为盛事”。他同时兼任使持节苏州诸军事、苏州刺史、苏州管内观察处置堤堰桥道等使,又兼任知升州军州事。天禧初(1017),以吏部尚书复参知政事。不久,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任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玉清昭应宫使、平章事兼太子少师。乾兴元年(1022),封为晋国公。显赫一时,贵震天下。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