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珙(1122~1178)字共父,崇安(今福建崇安)人。子羽长子。登进乙科。官资政殿大学士。淳熙二年守。谥忠肃。工书,学颜书鹿脯帖。卒年五十七。生平见《宋史本传》、《朱子文集》。岳麓书院曾在1131年毁于战火,时为湖南安抚使的刘珙“葺学校,访雅儒,思有以振之”,重建岳麓书院。刘珙身为礼官,“秦桧欲追谥其父,召礼官会问。珙不至。桧怒,风言者逐之”。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