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九言(1142-1206),初名九思,字诚之,号默斋,建阳(今属福建)人。早年从学张栻,以祖荫入仕,曾举江西漕司进士第一。历古田尉,江川绿事参军,沿海制司干官。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监文思院上界。后入张栻广西、江陵帅幕,以不附时相罢。宁宗庆元年(1196),起为江东抚干,调全椒令,以不便养亲丐祠。开禧初,辟为淮西安抚司机宜文字,又以不附韩侂胄罢。有语录诗文集,已佚,后人辑为《默斋遗稿》二卷。事见《永乐大典》卷八八四三引《建安志》。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