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九言(1142-1206),初名九思,字诚之,号默斋,建阳(今属福建)人。早年从学张栻,以祖荫入仕,曾举江西漕司进士第一。历古田尉,江川绿事参军,沿海制司干官。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监文思院上界。后入张栻广西、江陵帅幕,以不附时相罢。宁宗庆元年(1196),起为江东抚干,调全椒令,以不便养亲丐祠。开禧初,辟为淮西安抚司机宜文字,又以不附韩侂胄罢。有语录诗文集,已佚,后人辑为《默斋遗稿》二卷。事见《永乐大典》卷八八四三引《建安志》。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