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观(公元766--794年)字元宾,先为陇西人,后家江东。生于唐代宗大历元年,卒于德宗贞元十年,年二十九岁。(新唐书本传不载卒于何年。此据韩愈撰墓志及直斋书录解题)年二十四,举进士后三年,为贞元八年(公元792年)与韩愈同登第。明年,试博学宏辞,观中其科,而愈不在选。官太子校书郎。又一年,病卒。唐末陆希声辑其文为《李观文集》(后人或题《李元宾文集》)三卷,宋初赵昂另辑《后集》二卷,今皆存。观为文不袭沿前人,独辟蹊径,时谓与韩愈相上下。及观早夭,而愈后文益功。韩愈称其“才高于当世,而行出于古人”(《李元宾墓铭》)。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