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有开(1127—1189),字躬明,擢(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进士第,年己近四十,授左迪功郎、(江西)建昌军南丰(县)尉。丁外艰,调建宁府政和(县)簿,改特监潭州南岳庙,襄阳府学教授。还至吴中,与诸寓公游而乐之,将卜居焉。遇疾,遂不起,享年六十有三。明年(绍熙元年,1190),王蔺亦以台评去国,公论始伸。又明年,诏复元官,朝野莫不悲公之不及见也。据此状,方有开生于1127年,卒于1189年。据《淳安县志》。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偶检丛纸中,得花瓣一包,纸背细书辛幼安“更能消几番风雨”一阕,乃是京师悯忠寺海棠花,戊辰暮春所戏为也,泫然得句。
人天无据,被侬留得香魂住。如梦如烟,枝上花开又十年!
十年千里,风痕雨点斓斑里。莫怪怜他,身世依然是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