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德邻(1232~1293)字宗大,自号太玉山人,原籍永嘉平阳(今属浙江),父卓为庐江令,侨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度宗咸淳九年(1273)浙江转运司解试第一,未几宋亡。入元,累受辟荐,皆不应。因性刚狷,名其斋为佩韦(本集卷八《佩韦斋箴》)。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卒,年六十二。遗著由其子庸辑为《佩韦斋文集》十六卷(其中诗七卷),于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刊行,另有《佩韦斋辑闻》四卷。事见本集卷首元建安熊禾序,《至顺镇江志》卷一九有传。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