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1175-1245),字公甫,号梅亭,崇仁白沙(今江西省崇仁县张坊乡沙洲村附近)人。南宋后期骈文作家。自幼聪明好学,喜作骈文诗词。嘉定元年(1208)中进士(明弘治《抚州府志》卷一八),初任宁乡县(今湖南宁乡)主簿。曹彦约为湖广总领时,留为幕僚。董居谊出任四川制置使时曾为属僚。先后在四川荣、眉两州任知州,后担任西南一带的漕运使,统领成都等诸路军马,以御使大夫之职负责四川(含云、贵)的军、政事务,掌八印于一身。后迁两浙运干,历任礼部郎官兼崇政殿说书、起居舍人、吏部侍郎、中书舍人兼直院,宝章阁待制等职。他治事果断,措施得当,僚佐无不叹服。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