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1175-1245),字公甫,号梅亭,崇仁白沙(今江西省崇仁县张坊乡沙洲村附近)人。南宋后期骈文作家。自幼聪明好学,喜作骈文诗词。嘉定元年(1208)中进士(明弘治《抚州府志》卷一八),初任宁乡县(今湖南宁乡)主簿。曹彦约为湖广总领时,留为幕僚。董居谊出任四川制置使时曾为属僚。先后在四川荣、眉两州任知州,后担任西南一带的漕运使,统领成都等诸路军马,以御使大夫之职负责四川(含云、贵)的军、政事务,掌八印于一身。后迁两浙运干,历任礼部郎官兼崇政殿说书、起居舍人、吏部侍郎、中书舍人兼直院,宝章阁待制等职。他治事果断,措施得当,僚佐无不叹服。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