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肃(1091~1132),字志宏,南剑沙县(今属福建)人。生于宋哲宗元祐六年,卒于宋高宗绍兴二年,年四十二岁。少警敏能文,善谈论。会李纲罢相,上疏争之,干执政怒,罢归居家,绍兴二年(1132年)五月,携母避寇福唐(今福清),五月初九病逝,年仅41岁,归葬于邓墩。肃著有《栟榈集》三十卷,《挥尘后录》传于世。《闽沙邓氏族谱》载:邓肃,字志宏,父祖谷,长子邓普,字寰宇,次子邓慈。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