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齐贤(942年—1014年),字师亮。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人,后徙居洛阳(今属河南)。北宋名臣。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张齐贤登进士第,先后担任通判、枢密副使、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司空等职,还曾率领边军与契丹作战,颇有战绩。为相前后二十一年,对北宋初期政治、军事、外交各方面都作出了极大贡献。史称其“四践两府、九居八座,晚岁以三公就第,康宁福寿,时罕其比”。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张齐贤去世,年七十二。追赠司徒,谥号“文定”。有《书录解题》、《洛阳搢绅旧闻记》传于世。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