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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宫中行乐词》,今存八首,据孟棨记载,是李白奉召为唐玄宗所作的遵命文字之一。这是第二首。这是一首奉诏而作的表现宫中生活的诗。李白于公元742年(天宝元年)秋奉诏入京,此诗当作于次年早春。
首联写春景,为全篇作环境渲染。柳色如金,梨花似雪,为寻常比喻。但以“嫩”和“香”点染,则柔枝轻摇,如睹其形;雪海氤氲,如嗅其馨。虽着意点染,但仍极自然,不露雕琢痕迹。
后面四句描写皇帝的宫廷生活。玉楼、珠殿、雕辇(装饰华美的人挽车)、洞房(神仙洞府般的房屋),铺陈皇家富贵,旖旎风光。“翡翠”、“鸳鸯”均水鸟,后者雌雄双栖,常以喻情人或夫妇。玉楼、珠殿,均非水鸟栖息之所。这里是语意双关。既谓宫廷楼殿装饰着各种禽类雕塑,以表现其富丽堂皇。诗词中多称香炉为“金兽”,称被盖为“鸳衾”,也就是这个意思。也以喻人。“巢”亦作“关”。玉楼、珠殿关锁着众多的宫女。她们都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笼中之鸟。诗人对那些不幸的宫女寄予了深切的同情。翡翠,似指一般宫女。鸳鸯,其中之一当指李隆基,而另一位,当然就是指“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杨玉环。这也给尾联以赵飞燕比喻杨玉环作了伏笔。“妓”指女乐,“歌”指歌女,通指能歌善舞的宫女。妓需要花中选花,歌需要百里挑一,足见歌舞妓队伍之庞大。“随雕辇”,“出洞房”,乃是互文。这两句是说,后宫四万,佳丽三千,都是为皇帝一个人的享乐而存在的。从技巧上讲,这两句将宫廷深似海、宫女多如云的皇家气派渲染得酣畅淋漓。古人评诗之善言富贵者,倒不在乎多用金呀、玉呀这类字眼,如“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此善言富贵者也。”(《漫叟诗话》)李白这两句,可谓乃善言皇家富贵者也。
据《后汉书》,赵飞燕及其妹均有宠于汉成帝,其妹居“昭阳舍”。但《三辅黄图》称赵飞燕居之,此即李诗所本。“昭阳”与“珠殿”相照应,因汉代昭阳殿就是多以“明珠翠羽饰之”。尾联指杨玉环也与赵飞燕一样,在宫中美貌第一,得宠亦第一。这里表面上似乎是一片赞美之词,实际上暗含讽刺。《诗经》中《君子偕老》一诗,是齐国人讽刺齐宣公夫人宣姜的。宣姜在宣公死后,与其庶子姘居生子。诗中盛赞她头饰、衣衫和容貌之美,惟独不赞扬她的品德。言外之意是讽刺宣姜缺德。李白以杨玉环比汉之赵飞燕,其言外之意自然将唐玄宗比汉成帝了。
唐玄宗即位之初,励精图治,导致了“开元之治”。但到了后期,沉迷声色,任用奸佞。诗人是抱着“愿为辅弼”,“大济苍生”的愿望应诏入京的。而玄宗却只让他侍酒陪宴,“俳优蓄之”。诗人于失望之余,一再在应制诗中婉言讽谏,希冀沉醉于“温柔乡”中的皇帝能记取前朝荒淫祸国的教训,改弦更张,重振朝纲。这,就是此诗的微言大义吧。
此诗前三联对仗工整,全诗词藻华赡,音韵和谐,极富建筑美和音乐美,确实“律度对属,无不精绝”(《本事诗》)。且承转自然,一气呵成,诚如清人翁方纲所说:“太白五律之妙,总是一气不断,自然入化,所以为难能。”(《石洲诗话》)
肇自齐梁的宫体诗多描写宫廷享乐生活,情感缠绵悱恻,语言纤巧农丽,风格绮靡浮艳。但李白的《宫中行乐词》却华丽而不失清新,铺张而不忘讽兴,如仙韶妙音,不同凡响。虽是奉命而作,却能自留地步。所以沈德潜说这组诗“于缘情绮靡中,不忘讽意,寄兴独远”(《唐诗别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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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