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芳(1826年-1903年),字兰如,福建省台湾府噶玛兰厅(今台湾宜兰县宜兰市)人,曾中清朝进士,台湾日治时期,任宜兰厅参事。同治元年(1862年)乡试中举人,同治七年(1868年)中三甲一百一十八名进士,殿试钦点浙江省即用知县,加同知五品官衔。不久因母丧丁忧,未能赴任。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之后,日军欲利用杨士芳的声望,平定各地反抗,特任命其为救民局委员,参与防备。次年(1896年,日本明治二十九年)杨士芳出任宜兰厅参事,翌年获佩绅章。卒于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一月十日,享年七十有八。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