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送了一程又一程前面有多少荒寂艰难的路,踽踽独去,沿途问路时,心情该是多么的惶惶不安。
在这迢迢千里的行程中,惟有一颗悲凉失意的心作伴,这简直会拖垮人生不过百年的孱弱身体。
你我的心情都是漂泊不定,我们的生活也是一样的辛酸凄苦。
不论是离开的人,还是留下的人,彼此都会在对方的梦中出现。
注释
薛华:即薛曜,字曜华,父薛元超,祖父薛收。薛收是王勃祖父王通的弟子。薛王为累世通家。薛华以诗文知名当世,是王勃最亲密的朋友。
穷路:即穷途末路之意,喻世途艰难。
遑遑(huáng):惊恐不安貌;匆忙貌。问津:问路。津:渡口。
千里道:极言道路长远,非指实里数。
凄断:悲痛欲绝。百年:极言时间之长;亦指人的一生。
心事:心中所思虑或期望的事情。漂泊:随水漂流或停泊。比喻行止无定所。
生涯:人生的极限。
去与住:即去者与住者,指要走的薛华与留下的自己。
梦中人:睡梦中的人,意即梦中相见,或前途未卜。
参考资料:
这首诗通过送别朋友,抒写了诗人不满现实,感叹人生凄凉悲苦的情绪。诗的首联语意双关,借送人上路指出世路艰难,前途悲凉。颔联和颈联使用工稳的对仗句式,不仅揭示了友人将会在自然之路和人生之路中可能遭受的厄运,也表达了诗人在人生旅途中的切身感受。最后一联绾合题意,抒写双方将承受的离别后的相思之苦。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是说送了一程又一程,面前有多少荒寂艰难的路。当友人踽踽独去,沿途问路时,心情是多么的惶惶不安。此联中一个“穷”字、一个“独”字,乃传神之笔:穷路凄凄送挚友,把悲苦的心情,渲染得十分真切。但是,它又不仅仅是作者,也是远行人薛华心情的真实写照,语意双关。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紧承上联“穷路”、“问津”而深入一层述说:在这迢迢千里的行程中,惟有一颗悲凉失意的心作伴,这简直会拖垮人生不过百年的孱弱身体。这二句是作者发自肺腑之语。诗人联系自己仕途的坎坷,结合自身的抱负有感而发。所以,诗意就不能仅仅理解为只是在向远行人指出可能会遭受的厄运,其实也是作者在短短的人生道路上所亲身感受到的切肤之痛。
写到这儿,作者觉得意犹未尽,还不足以倾诉心声,更不忍与知音就此分手,于是又说:“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这一方面是同情与劝慰对方,一方面也是用以自慰,大有“涸辙之鲋,相濡以沫”的情意。
但是,离别却又是不可避免的。这样,顺理成章地逼出了尾联“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两句:离开的人,还是留下的人,彼此都会在对方的梦中出现,杜甫《梦李白》的“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便是这个意思。而这篇在诀别之时,断言彼此都将互相入梦,即明说自己怀友之诚,也告诉对方,我亦深知你对我相思之切。“俱是梦中人”的“俱”字,似乎双方对等,而由作者这方面写出,便占得了双倍的分量。
这首诗不同于一般五言律诗多借助景物的描绘或烘托气氛,或抒发感情,而是以叙事直抒胸臆。优美洗练的语言,创造出了生动的形象、鲜明的意境,表达了真挚的情思。“兴象婉然,气骨苍然”,是这首诗的主要艺术特征。诗人采用了“古诗”的传统手法,适当地使用叠字,增强了诗的表现力。
参考资料:
王勃(649或650~676或675年),唐代诗人。汉族,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王勃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世称“初唐四杰”,其中王勃是“初唐四杰”之首。唐高宗上元三年(676年)八月,自交趾探望父亲返回时,不幸渡海溺水,惊悸而死。王勃在诗歌体裁上擅长五律和五绝,代表作品有《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等;主要文学成就是骈文,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堪称一时之最,代表作品有《滕王阁序》等。
惟永元元年秋七月,有汉元舅曰车骑将军窦宪,寅亮圣明,登翼王室,纳于大麓,维清缉熙。乃与执金吾耿秉,述职巡御。理兵于朔方。鹰扬之校,螭虎之士,爰该六师,暨南单于、东胡乌桓、西戎氐羌,侯王君长之群,骁骑三万。元戎轻武,长毂四分,云辎蔽路,万有三千余乘。勒以八阵,莅以威神,玄甲耀目,朱旗绛天。遂陵高阙,下鸡鹿,经碛卤,绝大漠,斩温禺以衅鼓,血尸逐以染锷。然后四校横徂,星流彗扫,萧条万里,野无遗寇。于是域灭区殚,反旆而旋,考传验图,穷览其山川。遂逾涿邪,跨安侯,乘燕然,蹑冒顿之区落,焚老上之龙庭。上以摅高、文之宿愤,光祖宗之玄灵;下以安固后嗣,恢拓境宇,振大汉之天声。兹所谓一劳而久逸,暂费而永宁者也,乃遂封山刊石,昭铭盛德。其辞曰:
铄王师兮征荒裔,
剿凶虐兮截海外。
夐其邈兮亘地界,
封神丘兮建隆嵑,
熙帝载兮振万世!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