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天上的月亮绕生光晕,船工知道即将要起风。
张挂起风帆等候天亮,泊船在浩渺的平湖中。
船行中流突然现匡庐,威镇九江气势正豪雄。
暗黑的山体凝成黛色,峥嵘的山势屹立曙空。
香炉峰升起一轮红日,飞瀑映照幻化成彩虹。
很久就想去追随尚子,况且到此缅怀起远公。
我限于此次行役匆忙,不曾有片刻休憩山中。
淮海的路途不及一半,星转霜降又要到年冬。
寄言栖隐山林的高士,此行结束来隐与君同。
注释
彭蠡湖:即今鄱阳湖。庐山:在今江西省九江市西南,亦名匡山,义名匡早。
太虚:古人称天为太虚。“太虚”二句:古谚说:“月晕而风,础润而雨。”
月晕:月亮周围所起的一圈光气。
知天风:古人有“月晕而风”的说法,所以舟子凭月晕而知道即将起风。
挂席:悬挂起船帆,谓开船。
明发:天亮,拂晓。
匡阜:庐山别名。庐山古名南障山,又名匡山,总名匡庐。
九江:即指浔阳江。
黤(yǎn)黕(dǎn):深黑不明。形容颜色的两字,都带“黑”旁。
容霁:一作“凝黛”。黛:青黑色颜料,古代妇女用来画眉。
峥嵘:形容山高的两字,都带“山”旁。
当:耸立。
曙空:明朗的天空。
香炉:香炉峰。庐山的北峰状如香炉,故名。
尚子:即尚长,东汉时的隐士。《高士传》记载:“尚长字子平,隐居不仕。建武中,男女婚嫁既毕,断决家事不相关,当如他死。遂肆意与同好北海禽庆俱游五岳名山,不知所终。”
远公:即慧远,晋代著名僧人,隐居于庐山。
限:束缚。于役:有事远行。《诗经》:“君子于役,不知其期。”
微躬:身体,自谦之辞。
星霜:星宿,一年循环周转一次。霜,每年因时而降。所以古人常用“星霜”代表一年。
岩栖者:指那些隐士高僧。
毕趣:“毕”应作“尽”讲,“趣”指隐逸之趣。
参考资料:
孟浩然写山水诗往往善于从大处落笔,描绘大自然的广阔图景。第一二两句就写得气势磅礴,格调雄浑。辽阔无边的太空,悬挂着一轮晕月,景色微带朦胧,预示着“天风”将要来临。“月晕而风”,这一点,“舟子”是特别敏感的。这就为第三句“挂席候明发”开辟了道路。第四句开始进入题意。虽然没有点明彭蠡湖,但“渺漫”这个双声词,已显示出烟波茫茫的湖面。
“中流见匡阜,势压九江雄”,进一步扣题。“匡阜”是庐山的别称。作者“见匡阜”是在“中流”,表明船在行进中,“势压九江雄”的“压”字,写出了庐山的巍峨高峻。“压”字之前,配以“势”字,颇有雄镇长江之滨,有意“压”住滔滔江流的雄伟气势。这不仅把静卧的庐山写活了,而且显得那样虎虎有生气。以下四句,紧扣题目的“望”字。浩渺大水,一叶扁舟,远望高山,却是一片“黛色”。这一“黛”字用得好。“黛”为青黑色,这既点出苍翠浓郁的山色,又暗示出凌晨的昏暗天色。随着时间的推移,东方渐渐显露出鱼肚白。高耸的庐山,在“曙空”中,显得分外妩媚。天色渐晓,红日东升,庐山又是一番景象。崔巍的香炉峰,抹上一层日光,读者是不难想象其美丽的。而“瀑水喷成虹”的景象更使人赞叹不已。以虹为喻,不仅表现庐山瀑布之高,而且显示其色。飞流直下,旭日映照,烟水氤氲,色如雨后之虹,高悬天空,显得绚丽多彩。
这样秀丽的景色,本该使人流连忘返,然而,却勾起了作者的满腹心事。“久欲追尚子,况兹怀远公”,表明了作者早有超脱隐逸的思想。东晋高僧慧远,他本来是要到罗浮山去建寺弘道的,然而“及届浔阳,见庐峰清净,足以息心”,便毅然栖息东林。“追”“怀”二字,包含了作者对这两位摆脱世俗的隐士高僧是多么敬仰和爱戴;“我来限于役”以下四句,显露出作者之所以不能“息微躬”是因为“于役”,是因为他还要继续到长江下游江浙等省的广大地区去漫游,如今整个行程还不到一半,而一年的时间却将要完了。“淮海”、“星霜”这个对偶句,用时间与地域相对,极为工稳而自然,这就更突出了时间与空间的矛盾,从而显示出作者急迫漫游的心情。这对“久欲追尚子”两句说来是一个转折,表现了隐逸与漫游的心理矛盾。
“寄言岩栖者,毕趣当来同”,对以上四句又是一个转折。末两句暗寓出诗人不留在庐山,但将来还是要与“岩栖者”共同归隐的,表现出诗人对庐山的神往之情。
这虽是一首古诗,但对偶句相当多,工稳、自然而且声调优美。譬如“黯黮凝黛色,峥嵘当曙空”中的“黯黮”与“峥嵘”,都是叠韵词。不仅意义、词性、声调相对,连字形也相对了。《全唐诗》称孟诗“伫兴而作,造意极苦”,于此可见一斑。此诗结构极为紧密。由“月晕”而推测到“天风”,由“舟子”而写到“挂席”,坐船当是在水上,到“中流”遂见庐山。这种联系都是极为自然的。庐山给人第一个印象是气势雄伟;由黎明到日出,才看到它的妩媚多姿、绚丽多彩。见庐山想到“尚子”和“远公”,然后写到自己思想上的矛盾。顺理成章,句句相连,环环相扣,过渡自然,毫无跳跃的感觉。作者巧妙地把时间的推移,空间的变化,思想的矛盾,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正是它结构之所以紧密的秘密所在。
参考资料:
孟浩然于开元二十四年(736)出游湘赣,这首诗当作于诗人为张九龄幕府从事时因公出差经彭蠡湖(即今江西鄱阳湖)往扬州途中。
参考资料:
孟浩然(689年—740年),字浩然,号孟山人,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唐代著名的山水田园派诗人,世称“孟襄阳”。因他未曾入仕,又称之为“孟山人”。孟浩然生于盛唐,早年有志用世,在仕途困顿、痛苦失望后,尚能自重,不媚俗世,修道归隐终身。曾隐居鹿门山。40岁时,游长安,应进士举不第。曾在太学赋诗,名动公卿,一座倾服,为之搁笔。开元二十五年(737)张九龄招致幕府,后隐居。孟诗绝大部分为五言短篇,多写山水田园和隐居的逸兴以及羁旅行役的心情。其中虽不无愤世嫉俗之词,而更多属于诗人的自我表现。孟浩然的诗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造诣,后人把孟浩然与盛唐另一山水诗人王维并称为“王孟”,有《孟浩然集》三卷传世。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