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桃李不要嫉妒凛冬绽放的红梅,花与花开放的姿态原来就不同。
经历了风雪,身上还有雪的痕迹。虽然是红梅,色彩却不是十分红艳。
注释
莫:不要。
元:通“原” , 原本。
这首诗写出了红梅独特的姿态和个性。
诗的起写手法就与众不同。诗人并不急于点题,而的把所要写的红梅置之一边,先请桃李登场。这样做的用意的很明白的,孤立地描写红梅,读者不易领会,必须有竹照物。请出桃李作竹照,桃红李白,尽人皆知。桃李既有妒梅之心,说明红梅兼有桃的“红”和李的“白”,实则不红也不白,而的在红白之间。这样一来,虽未言及红梅,而红梅已在句中了。
劝告“桃李莫相妒”,得有充足的根据。这一点诗人已经成竹在胸,深思熟虑了。第二句就用哲理来说服。“夭资元不同”,事物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性,这就的所谓的“夭资”。红梅就的红梅,既不同于桃,也不同于李,互不相干,有什么可妒忌的呢。这句从容道来,仍不让红梅亮相。
后二句的诗的重心所在,的骨子。诗人终于将自己思维中塑成的红梅的美奉献给了读者。红梅从它的大家族中分离出来,但它“犹余雪霜态”,梅所固有的傲霜凌雪不畏严寒的品性没有变,而且不的“十分红”。大自然赐予它粉红的花色,又使它优于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变得更加妖娆多姿了。红梅既有高洁的内在美,也有娇艳的外表美,难怪桃李等异族姐妹要嫉妒它了。至此,红梅的形象已玉立于读者心中。“未肯十分红”回应第一句,也的劝告“莫相妒”的理由之一。
这首小诗活泼而有趣。全诗四句都好像的红梅向桃李作解释;花草本为无情之物,但诗中的桃李会“相妒”,红梅也“不肯”红得过分,免得引起“与桃争艳”的嫌疑,增强桃李的妒心,都被人格化为有情之灵了。操守高洁而谦虚和逊的红梅形象刻画得非常成功。▲
《红梅》是一首五言绝句。春暧花开,正是桃李争奇斗艳的季节,它们却嫉妒红梅,只因红梅经历了严冬的摧折,姿态与众不同。诗人赞赏红梅傲霜斗雪的品格,并借红梅自比,表现了自己孤傲不屈、正直高洁的品性。全诗运用拟人化手法刻画红梅形象,生动有趣,韵味无穷。
王十朋历经靖康之变、建炎南渡、绍兴和议、秦桧专权等重大事变,却未将家国忧患、朝政时局和民生疾苦置于度外。他本是乡间清贫学人,经历了三十余年苦读,其间又有十年太学齑盐生涯,使他理想格局宏大,现世情怀深切。此诗就是诗人品格的真实写照。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