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生卒年不详,约公元1264年前后在世),字景初,东平(今属山东)人。以文章知名于时,与同郡王构、永年王磐并称“三王”。早年家贫,靠教书为生。主要活动于至元到大德年间。有《兰轩集》二十卷,原本已不传。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王旭诗文若干篇,重编为《兰轩集》十六卷,其中诗九卷,文七卷。与王构、王磐相比,王旭处境最不好,诗文中往往流露出怀才不遇情绪,《古风三十首》集中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慨。生平事迹见《大明一统志》卷二三、《元诗选·癸集》乙集小传、《元书》卷五八。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