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喝醉酒我暂且尽情欢笑,哪有工夫整日发愁?近来我才觉得古人的书本,的的确确是没有半点可信的!
昨夜我醉倒在松树旁,问松我醉到什么程度?我疑心松枝摆动是要来搀扶于我,连忙用手一推说:“去!”
注释
西江月:原唐教坊曲名,后用作词牌名。又名“白蘋香”“步虚词”“晚香时候”“玉炉三涧雪”“江月令”。双调五十字,平仄两协,上下片字句作法相同。
遣兴:遣发意兴,抒写意兴。
那:同“哪”。
我醉何如:我醉成什么样子。
参考资料:
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二疏传》有疏广“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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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这首词,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品读辛弃疾的词,可从词中品出更有韵味的戏剧来,虽然在写词中,恰如其分地引入戏剧性场景并非辛弃疾发明,但是在他手上得到了发扬光大,在他的词中,这种情况十分常见。这是值得肯定的。
“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工夫。”通篇“醉”字出现了三次。难道词人真成了沉湎醉乡的“高阳酒徒”么?否。盖因其力主抗金而不为南宋统治者所用,只好借酒消愁,免得老是犯愁。说没工夫发愁,是反话,骨子里是说愁太多了,要愁也愁不完。
“近来始觉古人书,信着全无是处。”才叙饮酒,又说读书,并非醉后说话无条理。这两句是“醉话”。“醉话”不等于胡言乱语。它是词人的愤激之言。《孟子·尽心下》:“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本意是说古书上的话难免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未可全信。辛弃疾翻用此语,话中含有另一层意思:古书上尽管有许多“至理名言”,现在却行不通,因此信它不如不信。
以上种种,如直说出来,则不过慨叹“世道日非”而已。但词人曲笔达意,正话反说,便有咀嚼不尽之味。
下片写出了一个戏剧性的场面。词人“昨夜松边醉倒”,居然跟松树说起话来。他问松树:“我醉得怎样了?”看见松枝摇动,只当是松树要扶他起来,便用手推开松树,并厉声喝道:“去!”醉憨神态,活灵活现。词人性格之倔强,亦表露无遗。在当时的现实生活里,醉昏了头的不是词人,而是南宋小朝廷中那些纸醉金迷的昏君佞臣。哪怕词人真醉倒了,也仍然挣扎着自己站起来,相比之下,小朝廷的那些软骨头们是多么的渺小和卑劣。
辛弃疾的这首小词,粗看,正如标题所示,是一时即兴之作。但如果再往里仔细一看,那么会发现作者是在借诙谐幽默之笔达发泄内心的不平。如再深入研究,我们还可洞察到作者是由于社会现实的黑暗而忧心忡忡,满腹牢骚和委屈,不便明说而又不能不说,所以,只好借用这种方式,来畅快淋漓地宣泄他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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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嵇博综技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余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音寥亮。追思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云:
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而北徂。
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
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
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
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
惟古昔以怀今兮,心徘徊以踌躇。
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
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
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
托运遇于领会兮,寄余命于寸阴。
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
停驾言其将迈兮,遂援翰而写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嘉庆四年,岁在己未,琉球国中山王尚穆薨。世子尚哲先七年卒,世孙尚温表请袭封。中朝怀柔远藩,锡以恩命,临轩召对,特简儒臣。
于是,赵介山先生,名文楷,太湖人,官翰林院修撰,充正使;李和叔先生,名鼎元,绵州人,官内阁中书,副焉。介山驰书约余偕行,余以高堂垂老,惮于远游。继思游幕二十年,遍窥两戒,然而尚囿方隅之见,未观域外,更历纓溟之胜,庶广异闻。禀商吾父,允以随往。从客凡五人:王君文诰,秦君元钧,缪君颂,杨君华才,其一即余也。
五年五月朔日,随荡节以行,祥飙送风,神鱼扶舳,计六昼夜,径达所届。
凡所目击,成登掌录。志山水之丽崎,记物产之瑰怪,载官司之典章,嘉士女之风节。文不矜奇,事皆记实。自惭谫陋,饴测海之嗤;要堪传言,或胜凿空之说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