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钧,字秉国,号见心,兰溪(今属浙江)人。以父荫为定远尉。宋亡不仕,金履祥尝延以教授诸子。精于史学,曾据《资治通鉴》所记事实,为史咏一千五百三十首。今存《史咏集》二卷,五代部分已佚失。事见本集附许谦、黄溍、张枢序,清光绪《兰溪县志》卷五有传。 徐钧诗,以《宛委别藏·史咏集》为底本,校以《续金华丛书》本(简称金华本)。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