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之恒(约1536—1621)字景升,号鸾啸生,冰华生,安徽歙县、岩寺人,侨寓金陵(今江苏南京)。嘉靖间官至中书舍人。明代戏曲评论家、诗人。明嘉靖年间,官至中书舍人,得汪道昆保荐,入“白榆社”。与汤显祖、沈璟等剧作家交好。曾从事《盛明杂剧》的编校工作。撰有《叙曲》、《吴剧》、《曲派》等剧评,均收入《亘史》、《鸾啸小品》两集中,撰有诗集《涉江集》。晚年,与黄山结下不解之缘,在黄山汤泉附近建“有芑堂”,广邀宾朋、名人游黄山,使黄山知名度大大提高。又于万历年间重编黄山志,取名《黄海》,随撰随刻,至去世未完稿。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