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字舜良,北宋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王安石之父。宋真宗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历任建安(今福建建瓯)主簿,临江军(今江西樟树市)判官,新淦(今江西新干)、庐陵(今江西吉安)、新繁(今四川新繁)知县、韶州(今广东韶关)知州等地方官,官至尚书都官员外郎,卒赠工部郎中,后以子贵追封楚国公,赠太师中书令。宝元二年己卯(1039年) 二月,王益卒于江宁任上。 王益娶妻徐氏、吴氏,共生有七个儿子。分别为安仁、安道、安石、安国、安世、安礼、安上。
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宣子曰:“吾有卿之名而无其实,无以从二三子,吾是以忧,子贺我,何故?”
对曰:“昔栾武子无一卒之田,其宫不备其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则,使越于诸侯。诸侯亲之,戎狄怀之,以正晋国。行刑不疚,以免于难。及桓子,骄泰奢侈,贪欲无艺,略则行志,假货居贿,宜及于难,而赖武之德以没其身。及怀子,改桓之行,而修武之德,可以免于难,而离桓之罪,以亡于楚。夫郤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恃其富宠,以泰于国。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不然,夫八郤,五大夫,三卿,其宠大矣,一朝而灭,莫之哀也,唯无德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不暇,何贺之有?”
宣子拜,稽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非起也敢专承之,其自桓叔以下,嘉吾子之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