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晖(一○九七~一一八三),号自得,俗姓张,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幼依澄照、道凝,年十二出家。年二十扣真歇禅师于长芦。返里谒宏智禅师。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开法补陀寺,徙万寿寺、吉祥寺、雪窦寺。孝宗淳熙三年(一一七六),敕补临安府净慈寺。七年,退归雪窦寺。十年卒,年八十七。为青原下十四世,天童正觉禅师法嗣。有宋了广编《自得慧晖禅师语录》六卷,收入《续藏经》。《嘉泰普灯录》卷一三、《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 慧晖诗,以辑自《语录》者编为一卷,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