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黄陵庙前,春光明媚,绿草如茵,景象清新美好。一驾红裙少一翩然来到黄陵庙前的湖上。
她唱歌而来,驾船而去,水面还飘散着她的一串歌声。只见小船渐去渐远,直至消失在远水长山那边。
注释
黄陵庙:庙名,是舜的二妃娥皇、一英的祀庙,亦称二妃庙,又叫湘妃祠,坐落在湖南省湘阴县之北的洞庭湖畔。
莎草:多年生草本植物。
蒨(qiàn):一种红色的植物染料,也用以指染成的红色。
短:一作“小”。櫂(zhào):划船的一种工具,形状和桨差不多。一作“楫”。唱:一作“随”。
愁杀:谓使人极为忧愁。杀,表示程度深。▲
这首诗虽然以“黄陵庙”为题,所写内容却与娥皇、女英二妃故事并不相干。诗中描写的是一位船家姑娘,流露了诗人对她的爱悦之情。
“黄陵庙前莎草春”,黄陵庙前,春光明媚,绿草如茵——这是黄陵女儿即将出现的具体环境。美丽的大自然仿佛正在等候以至在呼唤着一位美丽姑娘的到来。莎草碧绿,正好映衬出船家姑娘的动人形象。
“黄陵女儿蒨裙新”,一位穿着红裙的年轻女子翩然而至,碧绿的莎草上映出了艳丽的红裙。“蒨裙”,本已够艳的了,何况又是“新”的。在莎草闪亮的绿色映衬下,不难想见这位穿着红裙的女子妩媚动人的身形体态。
“轻舟短櫂唱歌去,水远山长愁杀人”,是写女子驾船而去。而船后还飘传着她的一串歌声。诗人出神地凝望着,只见小船向着洞庭湖水面渐去渐远,直至消失。“水远山长”,形象地写出诗人目送黄陵女儿划着短桨消失在远水长山那边的情景。“水远山长”四字还像一面镜子,从对面照出了怅然迷茫、若有所失的诗人的形象。
《黄陵庙》使用了写意的白描手法。诗人完全摆脱了形似的摹拟刻画,忠实地描写了自己的感受。绿草映出的红裙留给诗人的印象最深,他对黄陵女儿的描画就只是抹上一笔鲜红的颜色,而毫不顾及穿裙女子的头脚脸面。登舟、举桨与唱歌远去最牵动诗人的情思,他就把“轻舟”、“短櫂”、歌声以及望中的远水长山,一一摄入画面。笔墨所至,无非是眼前景、心中事,不借助典故,也不求花俏,文字不矫饰,朴实传神,颇有“豪华落尽见真淳”之美。▲
李远,字求古,一作承古,夔州云安(今重庆市云阳县)人,大和五年(831)杜陟榜进士,官至御史中丞。李远善为文, 尤工于诗。 常与杜牧、许浑、李商隐、温庭筠等交游, 与许浑齐名, 时号 “ 浑诗远赋”。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帅师。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