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策马提缰赴征途,哽咽不语别至亲。
若问将要何处去?官事繁杂缠我身。
放声长叹沿北渚,离思郁结在南津。
不停前进行已远,野途荒漠空无人。
山泽众多且弯曲,草木丛生极茂繁。
猛虎咆啸深谷底,山鸡呜叫在树巅。
凄风呼叫彻夜刮,离群野兽跑我前。
触景感物生悲绪,深深思念更缠绵。
久久伫立望故乡,顾影自怜多忧烦。
注释
洛:洛阳。
辔(pèi):驭马的缰绳。总辔:控制缰绳。
之:往,至。
世网:尘俗社会的一切,喻指法律礼教、伦理道德对人的束缚。婴:纠缠,羁绊。此句意指作者离开家乡远赴洛阳是不得已而为之。
永叹:长久叹息。遵:顺着,沿着。北渚:北面的水涯。
遗思:犹怀念。结:郁结,形容忧愁、气愤积聚不得发泄。津:指渡口。此句意指与亲人在南津的离别,是那么令人郁结满怀。
纡:屈曲,曲折。纡余:迂回曲折的样子。
林薄:交错丛生的草木。杳:幽暗。阡眠:草木茂密貌。
哀风:凄厉的寒风。中夜:半夜。以上八句指作者旅途中的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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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国灭亡后,诗人于太康十年(公元289年),即二十九岁时,与弟弟陆云离开家乡吴郡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赴洛阳。《赴洛道中作》二首作于他赴洛阳途中。本首诗组诗中的第二首。
“总辔登长路,呜咽辞密亲。借问子何之,世网婴我身。”写诗人悲伤地辞别亲人,离开故乡,骑马上路了。诗人没有说他要去哪里,只是说:世间的事缠绕着我,使我无法脱身。前两句写辞别上路,是紧扣“赴洛”题意。辞别而至于低声哭泣,这固然是由于古人往往把离别看做一件大事,正如齐梁诗人江淹所说的“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巳矣。”(《别赋》)也是由于诗人前途莫测而感到悲哀。后两句一问一答,而答非所问,似有难言之痛。据《晋书·武帝纪》载,太康九年(288年),晋武帝“令内外群官举清能,拔寒素。”而《晋书·陆机传》说:“机身长七尺,其声如钟,少有异才,文章冠世,伏膺儒术,非礼不动。”这样的人才,又出身名门,当然不乏官员推荐。迫于官府之命,赴洛阳似非他心中所愿意的,故以“世网”缠身喻之。
“永叹遵北渚,遗思结南津。行行遂已远,野途旷无人。”写旅途中的忧思。诗人沿着向北的小洲往前走,思念纠结在故乡——南边的渡口。走啊走啊,越走越远,荒野的小道空旷不见人的踪影。一路上,他充满叹息和忧愁。这里记述的主要是行程,沿着“北渚”向前走,路越走越远,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终于到了荒无人烟的地方。他的心上满载着忧愁。
“野途”句引起下文,诗人开始着力描写沿途的自然山川景物:“山泽纷纡馀,林薄杳阡眠。虎啸深谷底,鸡鸣高树巅。哀风中夜流,孤兽更我前。”意思是说: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山林川泽逶迤曲折向前延伸,草木丛生,茂盛稠密。深深的山谷不时传来虎啸声,高高的树巅有金鸡啼叫。半夜里悲风袭人,孤零零的野兽从我跟前走过。这里所描写的景物,除了山川、草木之外,还有“虎啸”、“鸡鸣”、“哀风”、“孤兽”。处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不能不使人感到胆战心惊。这样的自然景色的描写,令人想起王粲的《登楼赋》。这篇抒情小赋写道:“风萧瑟而并兴兮,天惨惨而无色,兽狂顾以求群兮,鸟相鸣而举翼。原野阒其无人兮,征夫行而未息。”这里写寒风四起,天空暗淡无光,野兽慌慌张张寻找它们的同伴,鸟儿相对悲鸣,展翅高飞。原野上一片寂静,只有征夫在赶路。王粲描写的凄凉景象,对环境起了渲染作用,对诗人内心的悲愤苦闷起了烘托作用。如此说来,陆机笔下所描写的令人感到恐怖的景物,不仅渲染了环境的险恶,而且从侧面衬托出诗人在赴洛阳途中心境之不宁。这是因为诗人在赴洛阳之后的前途实在是吉凶难卜。
“悲情触物感,沉思郁缠绵。伫立望故乡,顾影凄自怜。”自然景色触动了诗人,从而产生了悲哀的感情。深沉的忧思纠缠郁结,绵绵无尽。诗人伫立山上,眺望故乡,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的身影,只有自己怜悯自已了。诗人怀着国破家亡的痛苦和生离死别的悲哀步上赴洛阳的道路,面对沿途险恶的自然环境,激起他无限的愁思。孤独、失意、怀乡、自怜的感情油然而生。前途茫茫,他感到惆怅迷惘,
陆机的诗注意词句的华美,讲究排偶。这种特点在这首诗中也可以看得出来,例如:“永叹遵北渚,遗思结南津”、“山泽纷纡馀,林薄杳阡眠”、“虎啸深谷底,鸡鸣高树巅”等都是华美的排偶句子。▲
陆机(261-303),字士衡,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西晋文学家、书法家,孙吴丞相陆逊之孙、大司马陆抗之子,与其弟陆云合称“二陆”。孙吴灭亡后出仕晋朝司马氏政权,曾历任平原内史、祭酒、著作郎等职,世称“陆平原”。后死于“八王之乱”,被夷三族。他“少有奇才,文章冠世”(《晋书·陆机传》),与弟陆云俱为中国西晋时期著名文学家,被誉为“太康之英”。陆机还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他的《平复帖》是中古代存世最早的名人书法真迹。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老子之小仁义,非毁之也,其见者小也。坐井而观天,曰天小者,非天小也。彼以煦煦为仁,孑孑为义,其小之也则宜。其所谓道,道其所道,非吾所谓道也。其所谓德,德其所德,非吾所谓德也。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老子之所谓道德云者,去仁与义言之也,一人之私言也。
周道衰,孔子没,火于秦,黄老于汉,佛于晋、魏、梁、隋之间。其言道德仁义者,不入于杨,则归于墨;不入于老,则归于佛。入于彼,必出于此。入者主之,出者奴之;入者附之,出者污之。噫!后之人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孰从而听之?老者曰:“孔子,吾师之弟子也。”佛者曰:“孔子,吾师之弟子也。”为孔子者,习闻其说,乐其诞而自小也,亦曰“吾师亦尝师之”云尔。不惟举之于口,而又笔之于其书。噫!后之人虽欲闻仁义道德之说,其孰从而求之?
甚矣,人之好怪也,不求其端,不讯其末,惟怪之欲闻。古之为民者四,今之为民者六。古之教者处其一,今之教者处其三。农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贾之家一,而资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穷且盗也?
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立,然后教之以相生相养之道。为之君,为之师。驱其虫蛇禽兽,而处之中土。寒然后为之衣,饥然后为之食。木处而颠,土处而病也,然后为之宫室。为之工以赡其器用,为之贾以通其有无,为之医药以济其夭死,为之葬埋祭祀以长其恩爱,为之礼以次其先后,为之乐以宣其湮郁,为之政以率其怠倦,为之刑以锄其强梗。相欺也,为之符、玺、斗斛、权衡以信之。相夺也,为之城郭甲兵以守之。害至而为之备,患生而为之防。今其言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剖斗折衡,而民不争。”呜呼!其亦不思而已矣。如古之无圣人,人之类灭久矣。何也?无羽毛鳞介以居寒热也,无爪牙以争食也。
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今其法曰,必弃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相养之道,以求其所谓清净寂灭者。呜呼!其亦幸而出于三代之后,不见黜于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也。其亦不幸而不出于三代之前,不见正于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也。
帝之与王,其号虽殊,其所以为圣一也。夏葛而冬裘,渴饮而饥食,其事虽殊,其所以为智一也。今其言曰:“曷不为太古之无事”?”是亦责冬之裘者曰:“曷不为葛之之易也?”责饥之食者曰:“曷不为饮之之易也?”传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然则古之所谓正心而诚意者,将以有为也。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经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诗》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今也举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几何其不胥而为夷也?
夫所谓先王之教者,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其文:《诗》、《书》、《易》、《春秋》;其法:礼、乐、刑、政;其民:士、农、工、贾;其位: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其服:麻、丝;其居:宫、室;其食:粟米、果蔬、鱼肉。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是故以之为己,则顺而祥;以之为人,则爱而公;以之为心,则和而平;以之为天下国家,无所处而不当。是故生则得其情,死则尽其常。效焉而天神假,庙焉而人鬼飨。曰:“斯道也,何道也?”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荀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由周公而上,上而为君,故其事行。由周公而下,下而为臣,故其说长。然则如之何而可也?曰:“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鳏寡孤独废疾者有养也。其亦庶乎其可也!”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