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嘉庆四年,岁在己未,琉球国中山王尚穆薨。世子尚哲先七年卒,世孙尚温表请袭封。中朝怀柔远藩,锡以恩命,临轩召对,特简儒臣。
于是,赵介山先生,名文楷,太湖人,官翰林院修撰,充正使;李和叔先生,名鼎元,绵州人,官内阁中书,副焉。介山驰书约余偕行,余以高堂垂老,惮于远游。继思游幕二十年,遍窥两戒,然而尚囿方隅之见,未观域外,更历纓溟之胜,庶广异闻。禀商吾父,允以随往。从客凡五人:王君文诰,秦君元钧,缪君颂,杨君华才,其一即余也。
五年五月朔日,随荡节以行,祥飙送风,神鱼扶舳,计六昼夜,径达所届。
凡所目击,成登掌录。志山水之丽崎,记物产之瑰怪,载官司之典章,嘉士女之风节。文不矜奇,事皆记实。自惭谫陋,饴测海之嗤;要堪传言,或胜凿空之说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