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普宁(?~一二七六),号兀庵,蜀(今四川成都)人。出家于蒋山,参育王无准师范禅师得法。理宗绍定、端平间,为侍者随师范自育王至径山数载。历住庆元府象山灵岩广福禅院、常州无锡南禅福圣禅寺、巨福山建长兴国禅寺、婺州云黄山宝林禅寺。端宗景炎元年卒(《佛学人名辞典》)。为南岳下二十世,无准师范禅寺法嗣。有《兀庵普宁禅师语录》三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附录。 释普宁诗,以辑自《语录》的偈颂及其中单编的诗合编为一卷。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