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0—1821)清江苏嘉定人,初名丕烈,字于阳,号耿仲,又号竹所、巏堥山人。乾隆监生,官山东齐河县丞。治经史,精考据之学。工词,兼善戏曲。有《群书经眼录》、《夏小正正讹》、《水经注补正》、《十二河山集》、《济南竹枝词》、《齐鲁韩诗谱》、《杯湖欸乃》、《巏整山人词集》等。
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宣子曰:“吾有卿之名而无其实,无以从二三子,吾是以忧,子贺我,何故?”
对曰:“昔栾武子无一卒之田,其宫不备其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则,使越于诸侯。诸侯亲之,戎狄怀之,以正晋国。行刑不疚,以免于难。及桓子,骄泰奢侈,贪欲无艺,略则行志,假货居贿,宜及于难,而赖武之德以没其身。及怀子,改桓之行,而修武之德,可以免于难,而离桓之罪,以亡于楚。夫郤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恃其富宠,以泰于国。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不然,夫八郤,五大夫,三卿,其宠大矣,一朝而灭,莫之哀也,唯无德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不暇,何贺之有?”
宣子拜,稽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非起也敢专承之,其自桓叔以下,嘉吾子之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