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巘,字献之。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赐同进士出身(《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二之二二)。四年,为太常寺主簿(同上书选举二一之二)。五年,迁国子监丞兼国史院编修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累迁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二)。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官至翰林学士兼侍读(同上书礼五○之八)。今录诗五首。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