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1083)宋洛阳人,字彦国。仁宗天圣八年举茂才异等。庆历二年为知制诰,使契丹,力拒其割地之挟索,然许增岁币。三年,迁枢密使,与范仲淹等推行“庆历新政”。至和二年,拜中书门下平章事,务守成,号贤相。神宗问边事,曰“愿二十年口不言兵”。次年拜相。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出判亳州,复以抵制青苗法被劾降官。以韩国公致仕。卒谥文忠。有《富郑公诗集》。
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嵇博综技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余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音寥亮。追思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云:
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而北徂。
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
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
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
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
惟古昔以怀今兮,心徘徊以踌躇。
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
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
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
托运遇于领会兮,寄余命于寸阴。
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
停驾言其将迈兮,遂援翰而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