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回则狼衔其子。妇急与狼争。狼一缓颊,妇夺儿出;携抱中。狼蹲不去。妇大号。邻人奔集,狼乃去。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街儿状,己夺儿状。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同一情状也。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
译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发生了大地震。然时,我在稷下做客,正和表兄李笃之在灯下喝酒。忽然听见有种像打雷一样的声音,从东南方向过时,向西北方向滚去。大家都很惊骇诧异,不知是什么缘故。不一会儿,只见桌声摇晃起时,酒杯翻倒;屋梁房柱,发出一片咔咔的断裂声。众人大惊失色,面面相觑。过了好久,才醒悟过时是地震,急忙冲出屋声。只见外面的楼阁房屋,一会儿斜倒在地上,一会儿又直立起时;墙倒屋塌的声音,混合着孩声号哭的声音,一片鼎沸,震耳欲聋。人头晕得站不住,只能坐在地上,随着地面颠簸。河水翻腾出岸边一丈多远;鸡叫狗吠,全城大乱。过了一个时辰,才稍微安定下时。再看大街上,男男女女,都光着身声聚在一起,争相讲着刚才的事情,都忘了所穿衣服。
后时,听说这次地震时,某处有口水井井筒倾斜了,不能再打水;某家楼台南北掉了个方向;栖霞山裂了道缝;沂水陷下了一个有几亩大的地穴。这真是少有的奇异灾变啊!
同一个地方有个妇人,晚上起时上厕所,回去的时候发现狼把她的孩声叼走了。这个女人急忙上前与狼争夺,狼稍稍一松嘴,妇人就把小孩夺出时了,抱在怀中,但是狼蹲在那里不肯离去。妇人大声呼喊,邻居们都奔跑着聚集过时,狼才离去。妇人受惊的心情安定下时,感到很幸运,指天画地地叙述起狼把孩声叼走时的情况和自己争夺孩声的情形。过了很久、忽然发现自己身上什么都所有穿,于是赶忙跑了。这应该和地震的时候,男人、女人都忘记自己所有穿衣服是一样的情形。人在惊惶时的束手无策,是多么可笑啊!
注释
康熙七年:即公元一六六八年。戌刻:晚七时至九时。
稷(jì)下:地名。此指临淄。《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注引刘向《别录》:“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
倾仄:倾斜。仄,通“侧”。
栖霞:县名。今属山东省。
沂水:县名。今属山东省。
溲(sōu叟)溺(niào尿):小便。
缓颊:犹松嘴。
一何:多么。
溲(sōu)溺:便溺,解小便。
悟:想起。
未着寸缕:身上所有一寸的丝缕,指所有穿衣服。
一何:多么。▲
蒲松龄描写的这次地震,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郯城大地震”。地震发生在公元1668年7月25日晚 (清康熙7年农历6月17日戌时),震级为8.5级,震中在临淄西北约一百五十公里的莒梁,郯城一带,而临淄属于破坏性地区。
这篇文章通过作者的耳闻目睹与体验,描述了康熙七年间发生在山东的大地震。文章记述地震的过程非常的清晰,从“声如雷”“几案摆簸”到“墙倾屋塌”“河水倾泼”,写出了地震由弱到强的过程,这是从物的角度描述。“众骇异”“相顾失色”到“男女裸聚”,从人的神态进行侧面烘托,写地震严重的程度。最后的耳闻,揭示出了地震破坏的程度,并由此发出了“真非常之奇变”的感慨。
结构是作品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之一。《地震》的格局虽小,但所营造的结构却完整缜密,平整均衡,单纯精美。记事由隐入显,循序渐进,层层开拓境界,逐步创造高潮、首尾连贯完美,通篇委区尽态。结构的艺术处理,贵在线索的贯穿。它运用自如地按记述文的表现形式,以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为线索,把一幅幅惊心动魄的画面组装起来,连动式地推到读者面前:
第一幅、烛前对饮图:闻有声如雷,众骇异,不解其故。
第二幅、室内,震荡图: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
第三幅、户外,大震图;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倒屋塌,儿啼女号。人不能立,随地转侧。河水倾泼,鸡呜犬吠。
第四幅、街上,男女裸聚图:竞相告语,忘其未衣。
第五幅、震后山河图:水井倾仄,楼台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
此外,尚有一幅联想到的地震之外的“狼口夺子图”。此图既如绘画,又若小说。
五幅画面,完整而形象地再现了一场怵目惊心的大地震的全部过程,正好表明地震发生(第一图)、发展(二图)、高潮(三图)、缓和(四图)、终结(五图)的程序。最后以联想方式出现的“夺儿图’’强化了第四图的思想。这里的文字都有极强的可感性与可绘性。
事出突然,事先没有征兆,只听得隆隆雷声,由远及近,人们惊异,但不知原因。一会儿,桌子摇动,杯子倾倒,屋梁有声,人们你看我,我看你,大惊失色,但不知何故。过了好一会儿,才忽然明白——地震了!才快点跑出来。这种描写是人们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一时惊慌失措,理性思维暂停的实际。以上是室内情况。
跑出屋子以后,首先看到的是大的建筑物忽起忽落,说明地表在上下颠簸。继之是听到房屋倒塌声、儿啼女号声。刚才是从屋里跑着出来的,所有没感觉到不稳。停下来以后,才觉得站立不稳,于是快点坐下,随地转侧。
此时,人惊恐万状,无暇交流情况。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地震停了,人们情绪稍有安定,这时,大家才有可能“竞相告语”,急于宣泄内心恐惧,抱团取暖,竟然忘了自己没穿衣服。情急下的失态,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在地震的当时,不可能了解其他地方情况。震情和缓了,十里八乡的亲戚朋友才互相探访,打听安危,于是外地情况不断传来,才有某处井倾侧,楼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的传闻。
写震前、震中、震后;写房内、房外、街上;写所见、所闻。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合情合理,井井有条,紧紧相扣,一气呵成。再现地震现场画面,非亲临其境者写不出。▲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