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大观,字物初,号慈云,俗姓陆,鄞县横溪(今浙江宁波)人。参北涧居简于净慈寺,悟旨,典文翰,声称籍甚。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住临安府法相禅院,历住安吉州显慈禅寺、绍兴府象田兴教禅院、庆元府智门禅寺、大慈名山教忠报国禅寺。景定四年(一二六三)入住庆元府阿育王山广利禅寺,卒葬寺西庵。有元德溥等编《物初大观禅师语录》一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净慈寺志》卷一○《法嗣》。 释大观诗,以辑自《语录》的偈颂及其中单编的诗编为一卷。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